|
河南省广告协会成立于1984年,是经省经贸委批准的河南省广告行业组织,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。业务工作接受河南省工商局和中国广告协会的指导,在广告行业内实施“自我发展,自我管理,自我约束,自我提高”的运行机制,依据《广告法》对全省广告宣传和经营管理进行指导、协调、服务、监督。河南省广告协会现设立报纸、广播、电视、广告公司、公交五个专业委员会,现有会员单位800余家,理事单位172家,常务理事单位84家。河南省广告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度,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。
河南省广告协会的主要业务有:
一、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广告的政策和法规,大力开展公益广告活动,推动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,教育和引导会员遵纪守法,维护市场经济秩序;
二、组织广告经验交流,开展广告学术研究,举办优秀广告作品展览,开展咨询服务,培训广告专业人才,提高广告专业水平、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,促进经济发展;
三、协调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及各专业委员会之间的关系,促进横向联合与协作;
四、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受理广告投诉,提出处理建议;
五、加强行业自我监督,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和调查研究工作;
六、代表河南省广告界参加国内外广告组织和广告活动,加强广告届联系与交往;
七、开发信息资源,建立信息网络,为会员单位工商企业提供经济、技术、市场、行业等方面的信息服务;
八、组织开发、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、设备、材料和工艺,举办本行业的全省性展览会、展销会;
九、开展行业资质检评活动,向社会推荐资质优秀的单位,促进会员单位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;
十、指导省辖市广告协会的业务工作,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广大会员单位合理的意见和建议,提出行业发展建设性建议。 河南省广告协会通过开展上述业务,代表和维护广大会员的正当权益,在政府与广告主、广告公司、媒体之间,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;在广告业的宏观管理中发挥协调作用;在广告业信息方面发挥传播和集散作用,从而为企业走向市场提供有效服务。 |